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找茬儿:修订本《隋书》之六
修订本卷二十七《百官中》,北齐“中侍中省,掌出入门閤。中侍中二人,中常侍中、给事中各四人”[1]。
按,同书《百官中》下文所述诸官职品秩,“御史中丞、中侍中、长秋卿、将作大匠、冠军将军、太尉长史”等,均为“从第三品”;[2] “三公府司马,中常侍,中尹,城门校尉,武骑、云骑、骁骑、游击将军”等,均为“第四品”;[3] “邺、临漳、成安三县令,中给事中,三等下郡太守,大理司直,太子直阁、二卫队主”等,均为“从第五品”。[4]上述所见,北齐时中侍中省属官有“中侍中”、“中常侍”并“中给事中”甚明。另,《通典》卷第二十七《职官九》内侍省,内给事条下“后魏有中给事中,后改为中给事。北齐中侍中省有中给事中四人”[5]。
故,修订本此处标点有误,应为“中给事中”而非 “给事中”无疑。
知我罪我,言论自由。
附记:谨以此札,沉痛悼念武汉大学历史学院鲁才全先生!
正月初八日
注释:
[1]页840;旧本亦同,见页754。[2]页852。[3]同上。[4]页853。[5]中华书局点校本(全五册),1988年,页757。